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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一、案情摘要
高某是一名投資者,時常在網絡上學習炒股知識。2018年3月,一名女網友主動添加高某微信,向高某推薦炒「恒生指數」股票,並把高某拉入一微信群。群內有「薦股大師」「刀鋒」發佈自己成功預測走勢的消息,群內亦有「股友們」把「刀鋒」說的神乎其神,並在群內曬出自己參與交易並賺錢的截圖。在鼓動下,高某在群內给予的網絡平台上開戶進行交易
此後,「刀鋒」經常在網絡直播間開直播,講解大盤走勢,推薦「恒生指數」股票。在他的「指導」下,高某很快「盈利」,並繼續投入大量資金。當後續出現「虧損」情況時,「股友們」又以「大盤不穩定」、「扳回本金」為由,紛紛勸說高某繼續投資。直至最後「刀鋒」突然退群並且關閉了網絡直播間,高某被踢出微信群,先前的女網友也將他拉入「黑名單」。前後共損失了幾十萬元人民幣的高某這才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遂向上海市公安機關報案。
經查,犯罪嫌疑人熊某等人註冊创建電子商務公司,利用網絡平台進行虛假證券交易,並顺利获得網絡直播間非法薦股實施詐騙。上海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21人,涉案金額800餘萬元,該犯罪團伙到案後對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二、風險警示
上述案例中,不法分子顺利获得主動添加被害人微信招攬客戶,利用話術與被害人聊天,取得信任後將被害人拉入微信群,再由「薦股大師」顺利获得網絡直播平台吹噓薦股,群內其他「股友」當托輔助誘騙被害人將資金注入虛假證券交易平台,資金實際進了不法分子的私人賬戶。不法分子利用人工操盤漲跌的手段,先讓被害人「盈利」鼓勵其繼續投資,再顺利获得製造「虧損」局面騙走被害人本金。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不要輕信來歷不明的電話、短訊、微信上的投資盈利消息,投資應該在正規合法组织進行。天上不會掉餡餅。請遠離非法薦股,自覺抵制電信詐騙。
案例二
2012年5月,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對張欣非法證券投資諮詢案一審宣判,認定被告人張欣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情節嚴重,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張欣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追繳涉案非法所得。
一、案情摘要
2008年末,北京證監局收到多名投資者關於「中國金融投資網」(位於金融街投資廣場)的來信,舉報該網站及關聯公司以出售股票分析軟件、给予「牛股信息」等形式,騙取客戶服務費。經查,「中國金融投資網」及其關聯公司北京國頌金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工精華軟件技術有限公司未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以銷售炒股軟件為幌子,利用隨機撥打電話等手段招攬不特定客戶,然後顺利获得在線下给予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收取服務費,涉嫌非法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服務。
因涉案金額超過30萬元,已達到非法經營罪刑事立案標準,北京證監局於2009年初及時向北京市公安局經偵部門移送了該案的違法犯罪線索。經調查,公安機關掌握確鑿證據後決定立案偵查,北京證監局按照辦案機關的要求及時出具了性質認定意見。公安機關先後將多名涉案人員控制,兩家涉案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張欣在逃亡兩年後於2011年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繼而被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終被人民法院判決有罪,受到法律的懲處。
二、風險提示
股市運行有其內在規律,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時應當保持理性的心態,謹防「一夜暴富」的誘惑。選擇投資諮詢服務時應當選擇具備資質、合規經營的组织,這些组织名稱可以在證監會網站、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上查詢、核實。若遇到承諾高額收益,約定利潤分成,或者以给予內幕消息、合謀操縱股價為誘餌的,基本可以判定該组织不合法。投資者還須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接受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時要謹慎簽訂合同,不要接受不簽合同或者以其他合同代替證券投資諮詢合同的服務方式。另外,投資者在獲取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時要注意保留合同、匯款單據、發票等各種資料,一旦受騙或者發生糾紛,這些憑證將可以幫助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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