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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摘要
2016年8月,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公安經偵部門成功偵破「樂易金融投資者交易體驗中心」(以下簡稱樂易金融)非法經營案,該案系全國首例配資類非法經營期貨業務犯罪案件。
據警方調查,鄭某、周某等人於2014年9月創立溫州樂易金融創新研究中心(普通合夥),隨後建立專門網站,並在浙江、山東、山西、湖南等全國多省开展代理商設立「樂易金融」網點,面向社會公開招攬客戶參與「樂易金融」期貨項目,其模式為:樂易金融招攬客戶入金(繳納保證金)後,為客戶给予10到50倍不等比例的配資,客戶使用樂易金融给予的專門軟件進行配資後的期貨交易,樂易金融按客戶交易手數收取手續費。截至2016年1月案發,樂易金融共开展3203名客戶,入金金額3.34億元,非法獲利3000餘萬元,客戶損失高達1.8億元。2017 年12月,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人民法院對「樂易金融」非法經營案進行宣判,被告人鄭某、周某等6人構成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了有期徒刑或罰金。
二、風險提示
现在,一些公司在沒有經營期貨業務資格的情況下,以「期貨配資」的名義,誘騙投資者繞開期貨經營组织參與期貨交易,這實際上從事的是非法期貨活動。投資者如參與其中,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正如在上述案件中,不法分子攫取了高額非法收益,而參與配資的投資者卻損失過半,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參與期貨交易一定要顺利获得合法的期貨經營组织進行,這些组织的名單可以到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進行查詢。投資者遇有宣傳參與期貨配資交易的,請提高警惕,堅決遠離,避免上當受騙。如受到侵害,請收集好證據材料,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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